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万晓东)近日,永辉因销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官网发布处罚信息,超市处罚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丰台区西铁营分公司因销售不合格塑料购物袋,售不塑料5月22日被丰台区市场监管局罚款3600元。合格
2023年4月19日,购物当事人以每个0.98元的袋被价格从任丘市佳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购进“可堆肥化降解,非食品直接接触用生物降解塑料购物袋”7000个,永辉因销随后以每个1元的超市处罚价格在店内销售,售出4970个,售不塑料销售款4970元,合格剩余2000多个未售出,购物并于2023年5月30日做退货处理。袋被
上述商品经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检验,永辉因销提吊试验项目不符合GB/T 38082-2019《生物降解塑料购物袋》标准,超市处罚依据《2023年北京市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售不塑料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丰台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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